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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24第471期【建诺每日法评】:朋友圈购物小技巧
朋友圈购物小技巧 微信购物可以分为三种类型:①公众号的购买链接;②第三方公司提供的通过微信渠道传播的购物平台;③微信用户利用自有微信账号传播商品信息。 前两种类型的经营者是经过实名认证的商家或个人,纳入了《电子商务法》规范范畴,能较好地维护消费者权益。而通过朋友圈购物则面临“三难”困境:一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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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23第470期【建诺每日法评】:嫖娼的那些法律知识
嫖娼的那些法律知识 近日,“某某迪嫖娼被拘”这个新闻刷爆朋友圈、微博等社交平台。生活总会时不时并出其不意地给你上一节课,除了吃瓜,也要好好学习一下法律知识,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 首先,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关于严禁卖淫嫖娼的决定》的相关规定,嫖娼是指不特定的异性之间或者同性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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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22第469期【建诺每日法评】:解除权行使期限
解除权行使期限 甲公司(买方)和乙(卖方)于2018年3月29日口头达成年产3万吨有机—无机复混肥标准设备的买卖合同,但未对设备的具体质量标准、验收条件、售后维修、保修期限等细节问题进行明确约定。甲公司于当日向乙转账支付设备款共计275500元。后乙于2018年4月28日将案涉设备发货给甲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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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21第468期【建诺每日法评】:私家车进行网约车服务时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如何理赔?
私家车进行网约车服务时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如何理赔? 仇某自有×××小客车,登记为非营运性质,并在某保险公司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及第三者商业保险,某日,仇某驾驶×××小客车在倒车时,不慎与放在地上的易某所有的皮包相接触,造成包内的摄影设备损坏,摄影设备维修费1万多元。此次事故经交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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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20第467期【建诺每日法评】:从“车来了”APP爬虫案看信息时代不正当竞争
从“车来了”APP爬虫案看信息时代不正当竞争 自2015年11月至2016年5月,时任武汉元光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邵某和技术总监陈某为了提高该公司开发的智能公交APP“车来了”在中国市场的用户量及信息查询的准确度,保证公司更好的经营,由邵某授意陈某,指使公司员工利用网络爬虫软件获取深圳市谷米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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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19第466期【建诺每日法评】: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义务的区别
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义务的区别 #腾讯前员工违反竞业协议被判赔超97万#、#从科大讯飞跳槽到腾讯被判赔1200万#,10月12日,两条有关员工违反竞业限制而被判赔的词条,跃上了微博热搜,引起了网友对竞业限制的关注。 我国《劳动合同法》对竞业限制义务作出了以下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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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18第465期【建诺每日法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死亡后,其继承人能否当然继承股东资格?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死亡后,其继承人能否当然继承股东资格? 股权就其本质属性来说,是人合与资合的结合产物,既包括股东的财产权,也包括基于财产权产生的身份权即股东资格,该身份权体现为股东可以就公司的事务行使表决权等有关参与公司决策的权利。就股权所具有的财产权属性而言,其作为遗产被继承是符合我国现行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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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17第464期【建诺每日法评】:一男子篡改国歌歌词被处罚 篡改国歌歌词依法追究什么责任?
一男子篡改国歌歌词被处罚 篡改国歌歌词依法追究什么责任? 9月26日,江苏常州河海派出所接到辖区居民举报,称有人在微信群内发布篡改国歌歌词的信息。经警方调查,男子陈某为鼓动群内其他业主抵制物业入驻小区,故意篡改国歌歌词并发表在微信群,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目前,涉事人陈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警告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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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14第463期【建诺每日法评】:家族信托的受益人可以为哪些?
家族信托的受益人可以为哪些? 对于境内家族信托,除了子女、父母、配偶外,其他的人能作为家族信托的受益人吗?恋人、非婚生子、侄儿/女等可以作为受益人吗? 《关于加强规范资产管理业务过渡期内信托监管工作的通知》(信托函〔2018〕37号)规定:“家族信托财产金额或价值不低于1000万元,受益人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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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12第462期【建诺每日法评】:债务人死亡,欠款就“黄了”吗?
债务人死亡,欠款就“黄了”吗? 古人云: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在日常生活中,借钱贷款本是再平常不过的事,但债权人却在债务人意外死亡后陷入了担忧焦虑,债务人死亡,是不是意味着借出去的钱就要不回来了?先看一则案例: 王某与倪某系夫妻,二人有两个儿女。李某与王某相识多年,关系较好。2012年9月至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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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11第461期【建诺每日法评】:由复写纸制作的复写件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由复写纸制作的复写件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复写件属于书证,即它是以文字、符号等形式来反映事实情况的书面材料,复写件虽然可以有多份,但它是使用复写纸一次书写形成,与客观事实同步发生,数量有限,一旦书写(复写)完成,此书证数量即固定,不可再生。而复印件虽然也可以作为书证使用,但它完全不同于复写件,复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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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10第460期【建诺每日法评】:离职时签字确认加班费已结清,离职后仍有权请求支付欠付的加班费
离职时签字确认加班费已结清,离职后仍有权请求支付欠付的加班费 2019年11月,肖某以“公司未上社会保险,工作压力大、没给加班费”为由向某科技公司提出离职,并签名确认“经说明,我已知悉《劳动合同法》上的权利和义务,现单位已将我的工资、加班费、经济补偿结清,我与单位无其他任何争议。本人承诺不再以任...
粤公网安备4407030244074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