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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84期【建诺每日法评】:职工在家加班期间突发疾病身亡的,算工伤吗?

日期: 2022/05/24


职工在家加班期间突发疾病身亡的,算工伤吗?

        小王在某公司任职客户经理,日常工作内容为通过微信、电话等方式与客户、同事对接工作,下班后继续通过微信等线上方式处理工作是常态。2020年7月13日,小王下班回到家中继续通过微信与同事沟通工作。当晚19时40分,小王在工作过程中突发疾病倒地,其妻子随即拨打120抢救。遗憾的是,虽然急救人员奋力抢救,但最终小王不治身亡。此种情况下,小王的妻子可以向相关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吗?
       随着科技的发展,“打工人”不再拘泥于传统的线下坐班模式,通过微信等通讯工具处理工作已成为常态。本案中,小王上班时的工作方式是通过微信对接同事、接洽客户。事发当天,小王从上班开始至其突发疾病倒地,其持续在微信处理工作,具有连贯性。小王为了公司利益,下班后因工作需要在家处理工作信息时突发疾病死亡的情形,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应当视同工伤。



点评:马云艳,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广东建诺律师事务所民事争议部成员,擅长处理民商事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