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3期【建诺每日法评】:奥迪广告涉嫌抄袭,刘德华要承担责任吗?
日期: 2022/05/23
奥迪广告涉嫌抄袭,刘德华要承担责任吗?
5月21日,小满时节刚过,刘德华与奥迪汽车品牌合作的宣传短片《近日小满,人生小满就好》,被一位名叫“北大满哥”的网络博主发布短视频指出该广告文案抄袭自己的内容。
5月22日上午,一汽奥迪销售有限责任公司对此发布道歉声明。随后,该广告创意代理方上思广告公司也发布声明称,诚恳向原作者道歉,并承诺将尽最大努力弥补对原作者的损失。5月22日下午,刘德华在官方后援会APP华仔天地发文称,“对原创我是百分百的尊重,今次事件,对于广告团队在创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以及对满哥造成的困扰,我个人深感遗憾。”
在该事件中,奥迪公司、广告公司及刘德华三方对于原作者应承担哪些责任?
《广告法》第六十八条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侵权行为之一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五)其他侵犯他人合法民事权益的。换言之,奥迪公司作为广告主和广告发布者,奥迪是侵权广告的第一责任人,应该向被侵权人承担抄袭的全部法律责任。其次,作为侵权广告的制作公司上思广告,奥迪公司称其提供了广告方案并执行,上思广告在法律上属于广告经营者,应当就侵权行为对被侵权人承担连带侵权责任,此外,上思广告应当就其侵权广告文案向委托方奥迪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另,刘德华作为代言人,对代言产品和企业应进行必要的调查、对广告方案进行谨慎审查。根据《民法典》、《著作权法》、《广告法》等规定,除非案中涉嫌抄袭的广告作品是代言人创作的,或者发现侵权后拒绝在自己的平台账户删除侵权内容或明知广告存在侵权情况而继续演出,否则,一般来说,代言人无需对广告中的知识产权侵权承担责任。若然,刘德华先生因这次事件导致名誉受损,可根据与奥迪公司的代言合同向奥迪公司追究相应责任。
点评:张超君律师,执业多年,擅长合同法、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公司股权架构及股权激励设计等民商事务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