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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9期【建诺每日法评】:刷单炒信行为需要承担民事责任吗?

日期: 2022/05/09


刷单炒信行为需要承担民事责任吗?

        案件简介:上海汉涛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汉涛公司)是大众点评平台的经营者。青岛简易付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简易付公司)通过微信公众号“铁鱼霸王餐”与商户订立广告服务合同,在多个微信群发布任务,组织人员对大众点评的特定商户进行点赞、上门好评、人工店铺收藏、增加店铺访客量和浏览量,即 “刷单炒信”。上海汉涛公司以青岛简易付公司等实施的上述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为由,诉至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本案争议焦点: 一、简易付公司的行为是否构成对上海汉涛的不正当竞争;二、如果构成不正当竞争,被告应当承担何种民事责任。
        关于争议焦点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规定,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遵守法律和商业道德。本法所称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违反本法规定,扰乱市场竞争秩序,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二款规定,经营者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本案中,青岛简易付公司以营利为目的组织刷手刷单炒信,进行虚假交易、好评、炒作信用,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的商业宣传,违背了公平、诚实信用原则及商业道德,青岛简易付公司的上述行为造成了“大众点评”平台上的相关数据不真实,影响了原告信用评价体系,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扰乱了社会经济秩序,构成不正当竞争。
        关于争议焦点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七条第三款规定,因不正当竞争行为受到损害的经营者的赔偿数额,按照其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经营者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本案中,法院酌定确定青岛简易付公司赔偿上海汉涛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30万元。



点评:刘国欣 ,具有多年市直机关单位工作经验,专注于劳动争议纠纷、婚姻家事、民商事纠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