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36期【建诺每日法评】:员工翻厂墙外出触电致截肢,公司要赔偿吗?
日期: 2022/04/05
员工翻厂墙外出触电致截肢,公司要赔偿吗?
某日凌晨2点,某公司员工杨某与同事在宿舍内喝酒。酒过三巡,杨某提出要外出买烟,由于厂区大门入夜早已关闭,同事皆予以劝阻,但杨某但杨某却执意认为,厂区围墙不高可以翻墙外出。杨某在翻墙过程中因右手意外触碰到电线,一只手指当场被击断,手臂和右边脸部均有烧焦迹象。经医院诊治,杨某因电击伤,身体多处烧伤,多脏器功能不全,因伤势严重,杨某右臂被截肢。
杨某将某公司告上法院,认为某公司对厂区内部变压器未设置任何安全保护措施和警示标志,导致其被高压电击伤,要求某公司赔偿医疗费等各项经济损失合计12.9万余元。
某公司则辩称,杨某被高压电击伤因其酒后翻越围墙触碰高压线所致,系自身原因致伤,涉案变压器设置在大约两米高的石墩上,且在正面设置“禁止攀爬 高压危险”的警示标语,已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故不应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事发凌晨,杨某酒后攀爬放置变压器的石墩,试图翻越围墙,因触碰到变压器上端的电线后被电击受伤,应认定其自身具有重大过错。案涉变压器所在位置较为偏僻,其上悬挂有大幅“禁止攀越 高压危险”的警示标志,故某公司已尽到安全警示义务。据此,本案中,公司无须向杨某承担赔偿责任。
点评:彭露梅,现为梁当利律师团队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