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07期【建诺每日法评】:老人去世,侄子可以代位继承吗?
日期: 2022/03/02
老人去世,侄子可以代位继承吗?
田父、田母共育有四个子女,分别为田A、田B、田C、田D,其中田A、田B二人一生均未结婚生子,田C育有三个子女,分别为田E、田F、田G。
田父、田母分别于1965年、1978年去世,田B、田C也分别于1988年、2003年去世。2016年,田A(本案的被继承人)也离开了人间,留下存款2万元及民房一处,而去世前没有留下相关遗嘱。
2021年8月,田E来到法院,将田D、田F、田G诉至法庭,主张按份继承叔叔田A的存款及房屋。
本案中田A父母先于田A去世,田A未婚无子女,即田A无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应为田A的兄弟姐妹。其中田B先于田A去世,田B未婚无子女。田C先于田A去世,子女即代位继承人为田E、田F、田G。故田A的法定继承人为田D和田C的代位继承人田E、田F、田G,即田D继承二分之一的份额,田E、田F、田G共同继承二分之一的份额,也就是每人各代位继承六分之一的份额。庭审中,田D、田F、田G均表示要将继承份额赠与田E。故,法院依法判决被继承人田A遗留的存款及民房由田E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民法典增加“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的规定,可以保障私有财产在血缘家族内部的流转,减少产生无人继承的状况,同时促进亲属关系的发展,鼓励亲属间相互扶助、养老育幼、共同守望。
点评:林福强,毕业于华南农业大学,现为徐宏律师团队、私人财富和家族(企业)财富专业律师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