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6期【建诺每日法评】:关于收养的法律小知识
日期: 2022/02/07
关于收养的法律小知识
随着经济和时代的发展,不管是由于身体原因还是个人选择,日常生活中经常可以听到“收养”、“领养”等词语。但是,并不是人人都可以收养孩子,也不是每个孩子都可以被收养。对于收养的法律小知识大家又知道多少呢?
1.哪些孩子可以被收养?
根据《民法典》第1093条规定,对于符合以下三种情形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即丧失父母的孤儿、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2.如果想要收养孩子,需要符合什么法律条件吗?
并不是随随便便就能收养孩子的。根据《民法典》第1098条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年满三十周岁。
3.如果是单身也能收养异性孩子吗?
根据《民法典》第1102条规定,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但是,如果收养的是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的除外。
收养是领养他人的子女为自己的子女,依法创设拟制血亲亲子关系。但需要注意的是,我国法律对收养子女有着严格法律条件限制,如果在未满足法律条件的情况下收养、领养孩子,或收养程序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则会导致收养关系无效,不受法律保护。因此,无论是出于对一个孩子负责的态度,还是对自己未来生活的考量,都需要认真了解相关的法律知识。
点评:李丽珍,2020年毕业于广东财经大学,获国际法学硕士学位;2017年毕业于五邑大学,获商务英语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