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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4期【建诺每日法评】:家教犯猥亵儿童罪被判刑

日期: 2021/10/27


家教犯猥亵儿童罪被判刑

       近年来,家教老师上门一对一辅导的授课模式颇受家长欢迎,然而,这一模式也让许多家长放松了警惕,给心怀不轨者可乘之机。近日,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审理并宣判了一起家教猥亵儿童的案件。
       小珍的妈妈通过邻里微信群认识了家教老师,因家教老师的儿子成绩优异,小珍的妈妈便聘请其上门为女儿小珍补习。补习一段时间后,双方便熟络了起来。
       9月的一天,家教老师照例来到小珍家中为其补课,当天,小珍的父母恰好临时有事外出,出于对家教老师的信任,他们留其在家中为小珍补课。家教老师却趁小珍的父母外出之机,在与小珍单独相处的过程中,悄悄将手隔着衣服摸其胸部、大腿,见小珍没有反抗,又将手伸进小珍的衣服里对小珍进行猥亵。案发时,小珍已是一名13周岁的少女,在学校学习过相关的性教育知识。当家教老师有欲行不轨的意图和举动之时,小珍尽管内心害怕但依旧表现镇定,在之后家教老师去清洗之时,趁机将其反锁在房间门外,而后立即通过微信向出门在外的母亲求救。
       小珍的父母在听闻女儿的家教老师的恶劣行径后即刻返回家中并当场报警。而家教老师则在现场等待,到案后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家教老师的家属赔偿小珍家一方6万元,小珍的父母对家教老师表示谅解。
       笔者认为,此名家教老师猥亵儿童,其行为已构成猥亵儿童罪。但因其犯罪后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依法可从轻处罚;其自愿认罪认罚,可从轻处罚。此名家教老师的家属代其赔偿被害人,并获得被害人法定代理人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检察机关建议对被告人在有期徒刑一年至二年的幅度内判处刑罚,法院最终以猥亵儿童罪判处家教老师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



点评:尹浩州,现为梁当利律师团队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