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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7期【建诺每日法评】:偷逃高速费真的不是“小事”

日期: 2021/09/15


偷逃高速费真的不是“小事”

       ETC通道使得高速公路收费站不停车收费得以实现,大大提高了我们出行的便捷程度。然而,现实中,随着便捷通行方式的普及,不少长途货车司机通过“带路人”指引、利用ETC系统漏洞、趁放行前车的横杆尚未落下紧跟前车“偷偷溜走”等方式企图达到偷逃高速费的目的。
       从法律上看,这种偷逃高速费的行为已构成违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以及《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规定,高速公路依法收取通行费,司机偷逃高速公路通行费的行为干扰了正常社会经济秩序,扰乱收费公路经营管理秩序活动,逃费人员应当补缴相应通行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恶意闯关、倒卡、逃费等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可见,对于偷逃高速费的行为,除了补交通行费以外,轻则可能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受到行政处罚,重则构成犯罪,实务中一般会以盗窃罪或诈骗罪被追究刑事责任。因此,通行高速公路,应当按规定缴纳通行费,切忌贪图小利,投机取巧,以身试法。



点评:李丽珍,2020年毕业于广东财经大学,获国际法学硕士学位;2017年毕业于五邑大学,获商务英语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