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5期【建诺每日法评】:只是开个玩笑怎么还犯法了?
日期: 2021/04/02
只是开个玩笑怎么还犯法了?
北京朝阳法院讲解了一则从恶作剧引发的案件:2019年4月1日愚人节当天,吴某陪妻子谢某值班时,手写了一封“威胁信”,信中吴某冒充军人身份以该医院神经内科主任钟某两个儿子的性命作条件进行敲诈勒索。
信中还要求钟某不准报警,并于三天后中午12点之前将60万元现金放于某公交站台旁边的花台内。
吴某于4月1日11时许将该信件放置于钟某办公室的电脑键盘下。2019年4月3日9时许,吴某到该公交站台等候钟某,并一直在该处附近逗留至11时许才离开。中午11时许,钟某发现该信件并报警。
4月4日吴某听妻子说起钟某被人写信敲诈的事,便承认信是他所写,并表示因为当天是4月1日愚人节,就想跟钟某开个玩笑,没想到有这么严重的后果,随后便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敲诈勒索罪数额认定标准问题的规定》 (三)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以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为起点。
法院认为其行为已经构成敲诈勒索罪。最终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吴某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综上,恶作剧造成损害,照样需要承担责任。对于权利,形式上法律当然保护不懂法的人,实质上“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对于责任,“不知者不免责”,除非没有违法性认识可能性。
点评:陈朝钦,毕业于广州大学,法学专业,专注于企业法律服务等非诉业务,民商事、劳动纠纷、婚姻家事等诉讼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