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4期【建诺每日法评】:老人偷拿鸡蛋被拦猝死,超市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吗?
日期: 2021/04/01
老人偷拿鸡蛋被拦猝死,超市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吗?
2021年3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中央电视台《现场》栏目共同开展了总第33期“现在开庭”全媒体直播。此次直播聚焦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审理的南通老人超市拿鸡蛋被拦倒地猝死案。
2020年6月13日下午,江苏省南通市67岁的谷某在超市购物时,口袋里放了两个鸡蛋未结账便欲离开,超市店员将其拦下询问,交涉未果,老人突然倒地猝死。
谷某的家属认为,超市应对老人的死亡承担责任,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超市赔偿38万余元。一审法院审理认为,超市工作人员的行为属于自助行为,是权利人对合法权利的自我保护,一审驳回谷某家属的全部诉求。谷某的家属不服一审判决,认为超市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和基本的救助义务,向二审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本律师认为,老人倒地猝死与超市有无过错和因果关系,以及老人倒地之后超市有无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是本案的关键。
首先,判断行为人是否具有过错应当分析行为是否超过了一般的社会期待,行为人是否尽到了必要的注意义务。最高人民法院第142号指导性案例裁判要旨指出:“行为人为了维护因碰撞而受伤害一方的合法权益,劝阻另一方不要离开碰撞现场且没有超过合理限度的,属于合法行为。被劝阻人因自身疾病发生猝死,其近亲属请求行为人承担侵权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可见,只要未超过必要的限度,即使是他人阻拦侵权人也是被法律认可的。本案中,本超市工作人员发现谷某的不当行为后即与其交涉,其目的是维护超市正常的经营秩序,制止不当行为,且双方并无大幅度、过激的动作,是在合理限度的范围内,制止不当行为的举措具有正当性,即便谷某因藏匿鸡蛋未结账被追问而引起情绪波动,导致其突发疾病倒地猝死,二者亦没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其次,谷某在倒地后,超市工作人员第一时间拨打了110,随即又迅速拨打了120抢救。虽然超市拨打120系在谷某倒地后近20分钟,但鉴于先前双方曾经发生过纠纷,谷某倒地又具有突发性,超市工作人员对谷某的身体状况并不知情,工作人员在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求助符合一般公众的社会认知,具有合理性,认定超市已经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
最终本案当庭作出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借该案提醒各顾问单位和商家要以和为贵,若当真发生意外事件也应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而不应置之不理。
点评:梁兴永,毕业于韶关大学,现为梁当利律师团队执业律师,擅长公司法、民商事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