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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42期【建诺每日法评】:租赁物应由何方承担维修义务

日期: 2026/06/29


租赁物应由何方承担维修义务

原则:出租人承担,约定除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二条:“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例外:承租人过错导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三条第二款:“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

结论:出租人可与承租人约定维修义务的责任方,如没有约定,由出租人承担,但由于承租人过错导致则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点评人:张秀珍,毕业于广东财经大学,建诺律师当当分队执业律师,司法机关工作经验带来丰富专业说服能力,擅长于处理民事领域法律事务,贴心提供全程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