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84期【建诺每日法评】:在延迟退休政策下,企业是否必须与员工签订延迟退休的协议/合同?
日期: 2026/05/06
在延迟退休政策下,企业是否必须与员工签订延迟退休的协议/合同?
延迟退休并非“强制选项”,而是企业与职工的“双向选择”。根据现行政策,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若希望继续工作,须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协议,企业有权根据自身经营需求决定是否接受。实践中,多地法院已明确:企业因人员编制、岗位调整等原因拒绝延迟退休申请,属合法行使用工自主权,职工不得强制要求留用。
若双方达成协议,需注意三点:一是明确延迟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退休时间及社保缴纳责任;二是约定原劳动合同顺延条款,保障待遇不变;三是设置灵活退出机制,避免后续纠纷。若企业不同意延迟,则须依法为职工办理退休手续,无需支付经济补偿(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1条)。
提醒广大职工:延迟退休涉及切身利益,建议提前与企业沟通,理性评估自身需求与岗位适配性。遇争议时,可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维权,但需以事实为依据,尊重企业合法管理权。政策旨在平衡各方权益,唯有依法协商,方能实现共赢。
点评人:梁健荣,执业律师,有多年的基层法院工作经验以及多年律师执业经验,擅长民商事、劳动纠纷等诉讼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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