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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25期【建诺每日法评】:关于我国遗产税立法进度的法律点评

日期: 2026/03/09


关于我国遗产税立法进度的法律点评

 

截至20262月,我国遗产税立法已从长期“学术探讨”阶段正式迈入“官方调研论证”的实质性前期准备阶段。尽管尚未进入国务院立法计划或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程序,但政策风向已发生根本性转变。

一、立法背景:从“条件不成熟”到“共同富裕”的制度需求

长期以来,官方对遗产税持审慎态度(如2017年财政部明确“暂不具备开征条件”),主要顾虑在于征管技术不足(难以穿透核查非现金资产)和社会接受度。当前背景的质变源于三大动因:

财富代际转移窗口开启:第一代民营企业家集中进入传承期,巨额财富转移带来的社会公平问题凸显。

技术壁垒破除:金税四期工程及CRS(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的成熟,使税务部门具备了穿透核查个人全球资产的能力。

政治任务驱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健全直接税体系”和“完善再分配调节机制”,遗产税作为调节贫富差距的利器被重新提上议程。

二、立法意义:精准调节与税制现代化的双重使命

立法意义已超越单纯的财政增收,转向构建现代税收治理体系:

社会公平阀:通过高额免征额设计(预计仅覆盖前1%-5%的富裕家庭),精准抑制“食利阶层”的代际固化,服务于“共同富裕”战略。

行为引导器:倒逼高净值人群通过设立家族信托、慈善捐赠等合规工具进行规划,促进第三次分配。

国际接轨:填补我国财产税体系的空白,与全球100多个开征国(如美、日、德)的税制对标,防止资本外流避税。

三、目前进度:处于“加强调研论证”的立法预备期

根据202511月全国人大财经委发布的议案审议结果报告,当前进度可定性为“立法预备期”:

官方定性:项目被列为“建议有关部门加强调研论证,适时提出立法建议”(第231号、第256号议案处理意见)。这标志着它首次被纳入立法机关的工作视野,但尚未列入本届全国人大(2023-2028)的正式立法规划。

核心争议点:调研论证的核心难点在于税制模式选择(总遗产税制vs分遗产税制)、起征点与税率设定(如何避免误伤中产)以及与赠与税的联动机制(防止生前恶意转移资产避税)。

时间表预判:结合“十五五”规划(2026-2030)及三中全会任务节点(202910月前),最快立法窗口期在2028-2029年。现阶段任何关于“2026年开征”或“20%税率”的传言均属不实信息。

点评结语:立法已“动起来”,但落地仍需时日。对于公众而言,当前最理性的态度是关注官方草案的征求意见稿,而非恐慌性资产处置;对于立法者而言,关键在于设计一套“宽税基、高免征、严征管”的精致方案,避免重蹈房产税“悬而不决”的覆辙。


点评人:黄启乐,执业律师,毕业于暨南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广东建诺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部骨干成员,擅长处理知识产权及民商事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