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24期【建诺每日法评】:医美纠纷是否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关键看服务类型界定
日期: 2025/11/26
医美纠纷是否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关键看服务类型界定
医疗美容是指运用手术、药物、医疗器械以及其他具有创伤性或侵入性的医学技术方法,对人的容貌和人体各部位形态进行修复与再塑的行为。当前市场上较为热门的项目包括手术类(如割双眼皮、吸脂手术等)、注射类(如注射水光针、玻尿酸等)以及机械光电类(如热玛吉、光子嫩肤等)。这些项目因其具有创伤性或侵入性特征,通常被纳入医疗美容的范畴。
关于医疗美容是否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需结合医疗美容机构提供的具体服务类型进行判断。对于治疗型医疗美容,例如烧伤后疤痕修复、唇腭裂矫正手术等,其主要目的在于治疗疾病或修复功能缺陷,相关医疗损害纠纷一般不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而对于消费型医疗美容,如割双眼皮、隆鼻、注射除皱等项目,其目的并非治疗疾病,而是消费者出于美化外貌的需求,付费购买具有较强商业性和营利目的的服务。在此类情形下,接受服务者可被认定为消费者,有权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主张知情权、公平交易权等法定权益。若医美机构存在欺诈行为,消费者还可依法要求其承担“退一赔三”的惩罚性赔偿责任。
点评人:吴依娜,现为衡森飚律师团队成员,具备深厚的行政案件从业经验积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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