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5/10/09
在单位组织的篮球比赛中受伤,能否认定工伤?
参加单位组织的篮球赛而受伤,是否构成工伤,关键在于判断该篮球比赛是否属于“用人单位组织的活动”以及受伤是否与工作有关。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工伤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受到伤害,用人单位或者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没有证据证明是非工作原因导致的;(二)职工参加用人单位组织或者受用人单位指派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活动受到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内,职工来往于多个工作场所之间的合理区域受到伤害的;(四)其他与履行工作职责相关,在工作时间及合理区域内受到伤害的。该条款明确将“职工参加用人单位组织或者受用人单位指派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活动受到伤害的”列为工伤认定的情形。因此,参加单位组织的篮球比赛,属于典型的“用人单位组织的活动”,依法应认定工伤。
点评人:冯明璧,执业律师,毕业于华南农业大学法学本科,曾在本地主要的金融贷款机构任职多年,具有丰富的金融从业经历,专注于金融借贷纠纷,合同纠纷,劳动纠纷等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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