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50期【建诺每日法评】: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一方不愿意离婚的怎么办
日期: 2025/09/08
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一方不愿意离婚的怎么办
首先,离婚冷静期仅适用于协议离婚的情形。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的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该条文规定了离婚冷静期制度。在冷静期内,任何一方单方反悔即可撤回申请:冷静期届满后的30天内双方需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领取离婚证。若一方未到场或拒绝申请,则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协议离婚程序终止。
在协议离婚失败后,坚持离婚的一方只能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解决,即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提起诉讼的一方应收集证实双方感情确已破裂、有关子女、财产等方面的证据。
点评人:冯明璧,执业律师,毕业于华南农业大学法学本科,曾在本地主要的金融贷款机构任职多年,具有丰富的金融从业经历,专注于金融借贷纠纷,合同纠纷,劳动纠纷等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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