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5/07/10
私家车未在划分区域停车,被脱落的瓷砖和枯树砸中,损失谁来担责?
【基本案情】
某小区业主张某将轿车停放在小区楼下,不料车辆被楼体脱落的瓷砖和倒下的枯树砸中,导致前挡风玻璃、天窗等多处损坏,车辆维修共花费5000元。张某认为物业公司管理失职,要求赔偿,但物业公司以“车辆未停放在规划车位”“墙体和树木不属管理范围”为由拒
绝。双方协商无果,张某遂起诉至法院。
【律师说法】
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第一千二百五十七条:“因林木折断、倾倒或者果实坠落等造成他人损害,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规定,小区物业服务管理公司对小区内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负有维修养护义务,物业公司在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对小区墙体脱落、枯树翻倒存在的安全隐患采取了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情况下,物业公司构成管理失职。物业公司应证明自身已采取合理措施(如设置警示标识、及时清理枯树、加固外墙等)来防范风险。另外,张某未遵守小区车辆停放管理规范,未将车辆停入物业公司划定的停车位,客观上增加了车辆面临意外损害的风险,自身也存在过错。故张某的损失应由张某与物业公司根据过错程度按比例承担。
点评人:马云艳,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建诺律师当当分队执业律师,高级法律顾问、组长,擅长于企业股权和资产整合、解决复杂法律纠纷,庭审把控能力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