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5/06/27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要点解读:
一、重婚效力问题
明确重婚绝对无效,即使原合法婚姻已解除或配偶死亡,重婚行为仍自始无效。
二、父母为子女购房出资处理
分割原则:以出资来源为基础,综合考虑婚姻存续时间、共同生活及孕育情况、离婚过错等因素公平处理。
全额出资:房屋一般归出资方子女,但需根据家庭贡献确定是否补偿。
部分出资:按出资比例分割,结合共同生活等因素判定归属。
三、夫妻间房产赠与规则
未过户:赠与人可请求撤销,但需考虑婚姻存续时间、共同生活及过错等因素。
已过户:若婚姻短暂且赠与人无重大过错,房屋归受赠方,但需补偿另一方。
四、夫妻共同财产保护
违反公序良俗的赠与无效:如为重婚、同居等目的赠与财产,另一方可主张返还。
挥霍共同财产:未经同意大额直播打赏等行为,另一方可主张少分或不分财产。
五、未成年人权益保护
抢夺、藏匿子女:可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离婚时该行为作为不利抚养因素。
优先抚养情形:实施家暴、赌博、重婚等行为的一方,可能丧失直接抚养权。
六、债权人权益保障
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条款若损害债权人利益,债权人可请求撤销相关条款。
七、其他重要规则
同居析产:无配偶同居财产以各自所得为主,共同出资按比例分割。
离婚经济补偿:细化家务劳动补偿等制度,平衡家庭贡献差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旨在解决婚姻家庭纠纷中的财产分割、未成年人保护等核心问题,维护家庭和谐与社会稳定。
点评人:梁健荣,执业律师,有多年的基层法院工作经验以及多年律师执业经验,擅长民商事、劳动纠纷等诉讼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