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48期【建诺每日法评】:被吊销(但未注销)营业执照的公司董事和监事辞任途径
日期: 2025/05/29
被吊销(但未注销)营业执照的公司董事和监事辞任途径
作为公司登记董事、监事,在营业执照被吊销但未注销情形下,若拟通过司法途径涤除职务身份,建议先穷尽公司内部辞任程序,避免因程序瑕疵影响诉讼主张。具体建议如下:
一、梳理在职期间的各项义务,董事及时履行相应的催缴出资义务、清算义务并注意留存相关证据。
二、董事、监事向公司发函,以书面方式辞任。
三、公司在收到辞任函后未办理董事或监事的变更登记,提出辞任的董事或监事可通过发函的形式催促公司到市监局办理变更登记。
四、若公司不配合变更登记,可以召开临时股东会议,要求变更登记。
五、穷尽公司内部程序后,向法院主张变更公司登记之诉。
点评人:赵霜霜,法学专业,专注于公司法、合同纠纷、劳动纠纷等民商事法律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