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5/05/19
盗窃罪的立案标准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立案标准
一、一般标准:
1、根据两高《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盗窃公私财物价值1千元至3千元以上、3万元至10万元以上、30万元至50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盗窃罪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2、《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关于确定盗窃刑事案件数额标准的通知》一、一类地区包括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中山、东莞等六个市,盗窃数额较大的起点掌握在三千元以上;数额巨大的起点掌握在十万元以上;数额特别巨大的起点掌握在五十万元以上。二、二类地区包括惠州、江门、汕头、肇庆、阳江、茂名、韶关、清远、湛江、潮州、揭阳、云浮、河源、汕尾、梅州等十五个市,盗窃数额较大的起点掌握在二千元以上;数额巨大的起点掌握在六万元以上;数额特别巨大的起点掌握在四十万元以上。
二、数额从严:
1、多次盗窃(2年3次)、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无数额限制。
2、盗窃公私财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数额较大”的标准可以按照前条规定标准的百分之五十确定:
(1) 曾因盗窃受过刑事处罚的;
(2) 一年内曾因盗窃受过行政处罚的;
(3) 组织、控制未成年人盗窃的;
(4) 自然灾害、事故灾害、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期间,在事件发生地盗窃的;
(5) 盗窃残疾人、孤寡老人、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6) 在医院盗窃病人或者其亲友财物的;
(7) 盗窃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
(8) 因盗窃造成严重后果的。
3、具有(3)至(8)情形之一的,或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数额达到“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百分之五十的,可分别认定为盗窃罪的“其他严重情节”或“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点评人:陈美斯,建诺律师当当分队执业律师,具有大型商业地产从业经验,专注各类合同纠纷、不动产纠纷、公司股权等民商事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