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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02期【建诺每日法评】:劳动者离职,名下“百万粉丝”账号归谁?

日期: 2025/04/14


劳动者离职,名下“百万粉丝”账号归谁?

如今,越来越多的企业将社交媒体作为营销推广的重要渠道,其中不少账号实名注册在员工名下,在这名员工离职时,该账号的使用权应该归属于公司还是员工呢?上海市浦东新区法院前段时间刚审结一起这样的案件:

【案情简介】

一家鲜果公司为推广宣传,决定运营社交媒体,并组建项目小组。

员工小吴作为小组负责人,以个人身份证实名注册了新媒体账号,内容定位为生鲜美食制作,由公司提供拍摄场地、素材。公司员工还组建了工作群,共同策划拍摄主题、文案、营销等环节。经过持续发布,该账号获得了近百万粉丝的关注,为公司带来不少经济效益。不久后小吴离职,公司要求其交接账号,小吴却说该账号是自己个人所有,拒绝归还。

为此,公司诉至人民法院。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公司与小吴之间是雇主与雇员的关系,劳动者创造出的劳动成果应当归雇主,故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该账号是否为劳动成果。人民法院查明,该账号由包括小吴在内的多名员工发起,主要内容为宣传公司业务,员工共同构思创意,公司提供拍摄设备等支持,账号还被纳入公司视觉媒体部门管理,故账号内容并非小吴个人独自创作;辞职后,小吴也在个人社交平台称不再运营账号。

从该账号的建立、内容、投入、管理等,综合来看,账号是公司员工共同创造的劳动成果,法院判决账号使用权归属公司所有。

【以案说法】

网络服务平台的实名认证机制作为一项管理措施,并非判定新媒体账号使用权的唯一根据。对于此类账号的归属,一般首先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履行。公司在推广宣传时,应尽量以公司作为主体来注册账户,注册在他人名下时,可以通过协议明确账号的权属,并对双方权利义务、账号运营管理等内容进行详细约定,避免出现类似争议。劳动者在注册账号时,也要仔细了解平台的相关规定与协议,保留好相关证据,提前规避风险。


点评人:麻嘉欣,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现为杜福香律师团队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