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06期【建诺每日法评】:自媒体平台设置最低提现门槛,合法吗?
日期: 2022/10/10
自媒体平台设置最低提现门槛,合法吗?
大鱼号平台是天津阿里公司运营的自媒体平台。2018年,林某在平台开通自媒体账号,通过发文产生收益281.9元。截至2019年6月,林某累计提现216.89元。但当林某再次提现时,网站却提示“余额大于等于100元,可申请提现”“提现申请期:每月11日10点至15日24点”等规定。上述规定使林某账户中的65.01元余额一直未能提现。林某认为,天津阿里公司未在平台服务协议中明确提现条款,且提现规则有违公平原则,请求广州互联网法院确认“余额大于等于100元才可申请提现”为无效条款,并向其支付未结算账户余额65.01元。对此,天津阿里公司辩称,林某在开通账号时已与其签订协议,就“余额大于等于100元才可申请提现”等规则达成有效约定,上述规定旨在降低平台运营压力,并未排除用户主要权利。
本案中“余额大于等于100元才可申请提现”设置在“大鱼号平台收益结算服务协议”中,系大鱼号平台预先拟定并面向众多平台用户统一公示、重复适用的条款,用户无法进行各异性磋商,上述条款属于格式条款。大鱼号平台设置最低提现金额条款是平台为了行使自治管理权而设置的规定,在已设置了提现时间及频次标准后,再叠加限制提现金额标准,且未向用户提供注销账号后的提现渠道,单方面降低了平台应尽的向用户支付收益的责任,不合理地限制了用户自由支配其个人财产的权利,故法院认定该条款无效。
因此,司法应更加关注互联网平台利用优势地位滥用契约自由原则、不合理扩张自身权利、限制用户主要权利等现象,并通过裁判引导平台以更加公平的内容生产及收益机制,平等保障内容创作者的合法权益。
点评人:卢晓菁,现为梁当利律师团队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