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68期【建诺每日法评】:福禄寿乐队成员走私毒品获刑1年 走私毒品罪怎么判?
日期: 2022/08/25
福禄寿乐队成员走私毒品获刑1年 走私毒品罪怎么判?
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从本案披露的案件事实可知,杜某通过境外买家购买含有麦角二乙胺成份的新型毒品,虽然数量不多,但依然构成前述刑法规定的走私毒品罪。根据其走私的数量,符合该法量刑情节中的“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最终获判一年刑罚。
我国一直以来都严厉打击毒品犯罪,对于涉嫌毒品犯罪的嫌疑人,无论是否为社会公众人物,其知名度有多高,一律需面临法律的惩处,希望各位市民引以为鉴,不以恶小而为之,对毒品坚决说不!
点评人:黄启乐,执业律师,毕业于暨南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广东建诺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部骨干成员,擅长处理知识产权及民商事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