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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31期【建诺每日法评】:走过最长的路,是地产中介公司的套路

日期: 2022/03/30


走过最长的路,是地产中介公司的套路
 
       案情介绍:小黄想换房,联系了某地产中介机构,隔日,地产中介公司找到了买家,要支付定金。小黄加班,遂叫了目前过去。晚上十点,小黄下班回家,父母向其递上了签名的《房屋出售协议》和《独家代理协议》,小黄发现《房屋出售协议》中约定的特别条款,完全对小黄不利,容易导致小黄违约,小黄顿感不妙。
       判决概要:原告主张被告父亲代被告签订涉案协议是经过被告本人的授权,则应对该事实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而本案中,在双方提交的微信聊天记录中,从未出现过关于签订合同的表述,且从双方的微信聊天记录来看,当时双方的联络是畅通的,原告作为专门从事房屋买卖中介的公司,理应房屋买卖合同应由本人签署,但在被告本人未到场的情况下,原告有关人员在双方的联络中从未向被告确认过被告父亲代被告签订涉案协议是否经过被告授权。综上,本案中原告提交的证据尚不足以证实被告父亲代被告签订涉案协议是经过被告本人授权,现被告亦明确对其签订涉案协议一事并不知晓,亦不愿追认涉案协议,在此情况下涉案协议对被告不发生法律效力。法院驳回了原告全部诉求请求。
       律师点评:该地产中介是该区比较出名的地产中介机构,当事人反映,其邻居朋友也碰到过上述情况,无端端就要支付数万元的中介费。本案中,地产中介公司的员工在完全没有与业主商量的情况下,忽悠了业主的父亲作为业主的代理人签订了《房屋出售协议》和《独家代理协议》。律师在此提醒,任何时候签订任何书面协议,都应该谨慎且看清楚协议内容,否则,有可能会引致财产损失。



点评:张超君律师,执业多年,擅长合同法、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公司股权架构及股权激励设计等民商事务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