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1期【建诺每日法评】:“听书神器”被指侵犯著作权,法院:不构成侵权
日期: 2022/03/06
“听书神器”被指侵犯著作权,法院:不构成侵权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大讯飞)开发的“听书神器”APP根据用户的请求,可以实时将网络作品合成语音供用户收听。上海玄霆娱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玄霆公司)向科大讯飞发律师函提出,该软件内“转码及文字转语音功能”对相关网络作品构成复制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直接侵权。
近日,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这起确认不侵权之诉案认为,转码是中立技术,“听书神器”APP并没有固定作品内容,而是根据用户的请求在用户端实施合成语音供用户收听语音,缓存于手机客户端。玄霆公司虽指称科大讯飞存在侵犯复制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行为,但并未提供证据证明科大讯飞将单一用户所选择并存储于客户端的信息复制于服务器,并通过网络方式向公众传播。因此,维持一审判决,确认“听书神器”APP不构成侵权。
点评:许妙平,毕业于五邑大学,具有专利代理工作经验,专注于知识产权、民商事纠纷等法律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