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2期【建诺每日法评】:谈个恋爱都被限制,工作都无趣了……
日期: 2022/01/23
谈个恋爱都被限制,工作都无趣了……
王某入职某科技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同时,签订了一份承诺书,该承诺书内容为该公司的规章制度,其中内容有:“1.公司内部不准谈恋爱;2.不准当众顶撞上司……”后来,王某与同公司一女性同事发展恋情。公司以王某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为由,拒绝向王某发放当年年终奖金。科技公司以王某违反规章制度拒发年终奖金的理由是否成立?
法律分析:
用人单位能否以劳动者违反企业规章制度对员工作出一定的处分?《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项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即用人单位可以劳动者违反企业规章制度对员工作出一定的处分,特别是劳动者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情况下,用人单位还可解除劳动合同。但是,此项做法的前提是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制定流程经过民主程序,并且已经向劳动者公示,规章制度内容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再者,用人单位的各项处分规定也需劳动者知晓、确认。
具体到本案而言,公民婚恋自由受法律保护,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干涉。用人单位有权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通过合法程序制定规章制度,但内容不得违反国家法律和法规规定。该科技公司禁止同公司员工谈恋爱的规定,违反公民婚恋自由,因此,其主张的理由不能成立,科技公司应按王某的年度绩效考核向王某发放对应的年终奖金。
点评人:蔡佳绚,有多年集团公司法务工作经验,专注于民商事、劳动纠纷及企业法律顾问等法律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