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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8期【建诺每日法评】:快递破损责任由谁来承担?

日期: 2021/12/10


快递破损责任由谁来承担?

       当今社会,网络购物已经成为我们购物方式中重要的手段之一且不可或缺,然而当你怀着激动的心情去取等待已经的快递时,拿到手中的却是破损的包裹时,激动的心情顿时像被“浇了一盘冷水”,收到破损的快递该如何处理?面对卖家和快递公司以各种理由的互相推诿该找谁来赔偿损失?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二条的规定“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订立的电子合同的标的为交付商品并采取快递物流方式交付的,收货人的签收时间为交付时间”以及第六百零四条的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因此,在签收前发现快递破损,消费者可以直接向卖家索赔。  
       鉴于此,为了保障我们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建议在签收快递,特别是涉及贵重物品或隐私性物品快递前,最好要仔细检查包裹是否有破损或者在快递员的见证下开箱验货,若发现快递出现破损的情况,有权予以拒收。



点评:袁淑玲,毕业于广东海洋大学,法学专业,实习律师,现为王英杰律师团队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