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新闻
主页 / 新闻资讯 / 法治新闻 / 详情
第512期【建诺每日法评】:这份子钱随大了!男子蹭吃婚宴顺走五粮液,获刑半年。男子的行为构成何种犯罪?

日期: 2021/12/04


这份子钱随大了!男子蹭吃婚宴顺走五粮液,获刑半年。男子的行为构成何种犯罪?

       近日,江苏一男子孙某眼看临近饭点,竟直接找了一处婚宴直接坐下蹭饭,期间将桌上一瓶五粮液顺走并藏入其电动车坐垫内,后又返回宴会厅继续吃喝,被酒店工作人员抓获。后经法院审理查明,孙某顺走的财物价值为2588.7元。法院最终将孙某的行为认定为犯罪行为并对其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一、孙某的行为构成什么犯罪?本案中,孙某的行为构成盗窃罪。所谓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的规定,盗窃公私财物价值1000元至3000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本案中,孙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造成他人财产受到损失,其行为符合盗窃罪的构成要件,理应受到刑法制裁。
       二、我国刑法及司法解释关于盗窃罪的相关规定关于盗窃罪的具体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罪是指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前述司法解释第一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点评:卢春燕,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学位,刑法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