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7期【建诺每日法评】:如何正确理解七天无理由退货
日期: 2021/11/09
如何正确理解七天无理由退货
1、七天无理由退货期限起算时间
七天无理由退货并非从商品发货之日起计算,而是从商品交付之日开始计算,也即自消费者签收商品的次日开始起算。
2、并非全部商品都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
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下列商品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规定:(1)消费者定作的商品;(2)鲜活易腐的商品;(3)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4)交付的报纸、期刊。
依据《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七条之规定,下列商品经消费者同意,可以不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规定:(1)拆封后易影响人身安全或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拆封后易导致商品品质发生改变的商品;(2)一经激活或者试用后价值贬损较大的商品;(3)销售时已明示的临近保质期的商品、有瑕疵的商品。
3、商家不得以商品已拆封为由拒绝消费者七天内无理由退货
《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经营者以消费者已拆封、查验影响商品完好为由拒绝退货的,需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之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但同时《办法》第八条也规定了消费者退回的商品应当完好。《办法》对“商品完好”作出如下界定:商品能够保持原有品质、功能,商品本身、配件、商标标识齐全的,视为商品完好。消费者基于查验需要而打开商品包装,或者为确认商品的品质、功能而进行合理的调试不影响商品的完好。
4、申请七天无理由退货的,消费者应将商家的赠品一并退还
根据《办法》第十二条之规定,消费者使用七天无理由退货规则退货时,应将商品本身、配件及赠品一并退回。赠品包括赠送的实物、积分、代金券、优惠券等形式。如果赠品不能一并退回,经营者可以要求消费者按照事先标明的赠品价格支付赠品价款。
5、因商品有瑕疵而退货的不受七天退货期的限制
“七天无理由退货”的重点在于“无理由”,若商品存在瑕疵、缺陷或不符合约定的情况,属于经营者违约,消费者有权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要求经营者承担退货、更换、维修等义务,并由经营者承担因退货、更换、维修而产生的运输费用。
网络商品销售者不履行“七天无理由退货”义务,消费者除了向12315投诉外,还可到交易平台进行举报,要求交易平台提供者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点评:麻嘉欣,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现为杜福香律师团队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