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0期【建诺每日法评】:偷税、逃税定罪量刑知多少
日期: 2021/04/30
偷税、逃税定罪量刑知多少
近日,网传某演员涉嫌通过签订“阴阳合同”的方式偷税、逃税,此事一经爆出,便在网络上迅速发酵,引起了税务监管部门的高度重视。目前,监管部门正就此事的真实情况展开调查。然而,此次事件不难让人联想到逃税罪,那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关于逃税罪是如何规定的呢?逃税罪的立案标准又是多少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有关逃税罪的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10%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30%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法律关于偷逃税款罪的立案标准如下: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五十七条逃避缴纳税款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以立案追诉:1、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 缴纳税款,数额在五万元以上并且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不补缴应纳税款、不缴纳滞纳 金或者不接受行政处罚的;
2、纳税人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 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逃避缴纳税款,数额在五万元以上并且占各税 种应纳税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的;
3、扣缴义务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 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点评:李咏琪,毕业于悉尼科技大学,现为梁当利律师团队律师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