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新闻
主页 / 新闻资讯 / 法治新闻 / 详情
第305期【建诺每日法评】:一张照片就能知道你在哪儿?

日期: 2021/04/13


一张照片就能知道你在哪儿?

       近日,B站百大UP主“凉风Kaze”上传的一段有“人肉搜索”教学内容的视频引发了不小争议。
       视频中,该UP主应某位粉丝请求,根据其提供一张风景照片开始检索拍摄者的现实地址,并通过相片比对、数据检索、全景地图等方式,最终确认了拍照者的地点并告知了这位粉丝,整个过程还被其配上解说介绍给了观众。
       对于该视频,不少网友表示担忧:万一这位粉丝对照片拍摄者有什么不良意图,此举岂不是害了对方?更何况,这种“人肉搜索”的方法如果因此流传出来,也会成为别有用心之人的助力。
       目前,该视频已被删除,“凉风Kaze”也对此公开道歉,表示“不会再上传这期视频用来警示自己”。但截至到删除前,该视频播放量已经超过100万。
       “凉风Kaze”的视频固然被删了,但“人肉”的合法性问题还是被摆在了台面。
       从定义上来看,“人肉”即“人肉搜索”,是一种以互联网为媒介,基于用人工或者数据的方式去搜集特定人或事的信息,以查找人物或者事件真相的行为。那么这种“人肉搜索”行为会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二条规定,网络用户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公开自然人基因信息、病历资料、健康检查资料、犯罪记录、家庭住址、私人活动等个人隐私和其他个人信息,造成他人损害,被侵权人请求其承担侵权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换言之,如果一个人明知A要报复B,还为A提供“人肉搜索”得到的个人信息,从而为他报复B提供助力的,要对B的损害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行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根据《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第一款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另外,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向特定人提供公民个人信息”,以及“通过信息网络或者其他途径发布公民个人信息的”也是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的“提供公民个人信息”。
       也就是说,哪怕只是将“人肉搜索”获取的个人信息放在网上,到达一定程度的严重性后,也会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现在网络上的视频博主,做视频赚流量无可厚非。但是这并不能意味着自己蹭流量可以没有下限,否则就不仅仅是思想道德这一方面的问题。同时值得我们警惕的是,在这种大数据时代,保护私隐是对自己最起码的负责。



点评:林福强,毕业于华南农业大学,现为徐宏律师团队律师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