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6/03/17
在家待业人员遭遇交通事故受伤的,其主张误工费应否支持?
离职休息在家却遭遇一场车祸,当事人能不能主张误工费?误工费又该怎么算?
“打工人”A刚从公司离职,本想好好休息一段时间再找新工作。有天他正骑着电动自行车过马路时,被对面B驾驶的小轿车撞上。A股骨骨折,在医院里住了大半个月才出院。经交警部门认定,此次交通事故由B负全责,A无责。但出院后,A在与B及保险公司协商赔偿时,却对误工费的计算产生了争议。A:“我虽然离职了,但我之前月薪1.8万,不信你们可以看我的工资流水、纳税记录,这上面写得清清楚楚。”B:“你现在也没工作呀,凭啥要误工费?”保险公司则表示,需要A提供公司出具的误工证明和收入减少证明,否则不赔。三方谈不拢,A无奈之下,只能将B和保险公司诉至法院,主张包括误工费在内的各项损失。
作为待业人员,A的误工费诉请是否能得到支持?
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A提交的劳动合同、银行流水、纳税证明等证据材料,在离职前连续3年,他在某公司有着稳定的收入。因此,虽然事故发生时A已经离职,但他具有劳动能力。同时,虽然A暂时待业,没有收入,但他仍有机会就业并获得收入。这次事故导致他股骨骨折,经法院委托,鉴定误工期长达300天,这意味着在误工期内,他因伤无法通过劳动获取收入,所以其有权主张误工费赔偿。
既然可以主张误工费赔偿,那么误工费的具体数额应该如何认定呢?
结合A提交的劳动合同、银行流水、纳税证明等,可以看出事故发生前最近3年A的年收入分别为166960元、208248元、212562.32元。法院结合事故发生前A最近3年的平均收入、此次事故发生的时间节点及对A身体造成的影响、工作类型、行业特征、技能水平、行业工资标准、工作年限及误工期限等因素,酌定A的误工费为163260元。
点评人:彭嘉颖,有人民法院和大型外商投资企业工作经历,本科就读于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专注于涉外民商事纠纷,现为衡森飚律师团队成员。
粤公网安备4407030244074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