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76期【建诺每日法评】:广东省关于职工护理假的规定
日期: 2026/01/12
广东省关于职工护理假的规定
依据:《广东省职工假期待遇和死亡抚恤》
适用情况: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本省户籍夫妻或一方为本省户籍的夫妻,一方年满60周岁的,其子女(职工)即可享受护理假
假期天数:5天/年。
特别情况:患病住院治疗的(应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住院证明等材料),其子女(职工)每年可享受累计不超过15天的护理假;
工资发放:用人单位应按国家和省的相关规定支付工资。
实施情况:自2023年7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国家和省有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点评人:张秀珍,毕业于广东财经大学,建诺律师当当分队执业律师,司法机关工作经验带来丰富专业说服能力,擅长于处理民事领域法律事务,贴心提供全程法律服务。
粤公网安备4407030244074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