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57期【建诺每日法评】:广东省关于女职工产假的规定
日期: 2025/12/23
广东省关于女职工产假的规定
依据:《广东省职工假期待遇和死亡抚恤》
适用情况:女职工
假期天数:98天
特别情况:
1.产前可以休假15天;
2. 难产的增加产假30天;
3. 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4.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中,女职工享受80天的奖励假
工资发放:用人单位应按国家和省的相关规定支付工资。
实施情况:自2023年7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国家和省有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总结:一般情况下顺产一婴儿,可享有178天假期,期间工资按规定发放。
点评人:张秀珍,毕业于广东财经大学,建诺律师当当分队执业律师,司法机关工作经验带来丰富专业说服能力,擅长于处理民事领域法律事务,贴心提供全程法律服务。
粤公网安备4407030244074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