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5/09/28
台风天这些行为可能违法!民众法律风险提示
台风“桦加沙”来势汹汹,江门市三防指挥部已发布全市“五停”通告,在防范自然灾害的同时,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同样重要。
江门市濒临南海,平均每年受多个台风影响,是全省三大暴雨中心之一。面对严峻的气象灾害形势,江门市已建立起一套完善的气象灾害防御法规体系,包括《江门市气象灾害防御规定》等。
不遵守防风指令可能面临重罚。今年8月,江门市3艘渔船在台风“蓝湖”防御期间未按要求及时回港避风,被共计罚款21.9万元。
01 了解“五停”措施的法律义务
江门市人民政府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已发布通告,自9月23日19时起在全市实行“五停”措施(停课、停工、停产、停运、停业)。
根据通告,除承担抢险救灾和保障社会基本运行任务的单位和个人外,全市其他单位和个人均应执行“五停”措施。这意味着在台风严重影响期间,大多数市民应留在安全场所,避免外出。
具体来说,“五停”措施包括:全市所有在建工地停工,高空作业人员、户外作业人员全部停止施工作业;全市所有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校等继续实行停课;全市旅游景区、户外游乐场所等全部关闭停业。
值得注意的是,全市范围内暂停外卖配送和快递收派服务;各外卖平台、快递公司需严格落实停业要求,保障从业人员安全。
02 危险区域禁入令与法律责任
在台风预警期间,江门市政府可能会临时划定自然灾害危险区并采取禁入措施。
《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条例》规定,受台风、暴雨、洪水灾害严重威胁的地区,政府部门及相关机构应采取停课、停工、停产、停运、停业等一项或者多项必要措施。
违规进入危险区域将面临法律后果。深圳两名游客在台风“韦帕”蓝色预警期间擅闯危险区被困,经12小时救援后获救,随后被处以每人5000元的罚款。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自然灾害防治条例》,未经批准进入临时划定的自然灾害危险区,个人可能面临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并需承担相关救援费用。
03 渔船避风的法律风险与案例
江门市对渔船防台有明确要求,不服从防台指令将面临严厉处罚。
今年9月,江门市粤新会渔01325、01326、01327共3艘渔船在台风“蓝湖”防御期间,未按要求及时回港避风,严重违反防台指令。
江门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新会大队依据《广东省渔业船舶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对3艘渔船船舶所有人、船长进行立案处理,对渔船所属公司及责任人、船长共计罚款21.9万元并记分处理。
这一案例表明,江门市对违反防台指令的行为采取 “从严从重”处罚的原则。新会大队对3艘渔船违法行为拟认定为“较重”裁量档次,从而作出高额罚款决定。
04 台风中常见法律风险与责任
高空坠物责任:台风天气可能将阳台上的花盆、广告牌等物品吹落。花盆的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应对砸伤行人产生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广告牌的所有人或管理人一般为广告公司、广告发布企业等,若被风吹倒砸坏车辆,需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车辆涉水保险理赔:车辆因台风暴雨导致损坏,一般属于车损险的理赔范围。但需要注意的是,发动机进水后导致的发动机损坏,保险公司通常不负责赔偿。如果车主故意将车驶入积水中导致发动机进水,则不属于保险理赔范围。
紧急避险原则:台风天紧急避险造成的损失,避险人是否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是为了保护公共利益或他人利益而采取避险行为,造成他人利益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免予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是为了本人利益而采取避险行为,造成第三人利益损害的,则应当对第三人的损害给予适当补偿。
笔者温馨提示:台风来袭,了解并遵守当地法规不仅是守法行为,更是自我保护的必要手段。遵守“五停”指令、避免进入危险区域、做好自身财产防护,既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社会负责。
点评人:谢晓骏,执业律师,具有多年的银行个人信贷及公司信贷业务经验,目前为多家生产型企业顾问律师,对于实业中买卖规则、品质问题纠纷都有深入的了解,目前专注于金融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公司债权债务纠纷、公司货物品质纠纷等民商事领域。
粤公网安备4407030244074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