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新闻
主页 / 新闻资讯 / 法治新闻 / 详情
第1793期【建诺每日法评】:暑假工下班中遭遇事故,雇主是否需承担责任?

日期: 2025/07/14


暑假工下班中遭遇事故,雇主是否需承担责任?

案件概述

2022年7月,大学生夏某在某烧烤店打暑假工期间,于凌晨下班途中搭乘同事摩托车回家,因避让犬只发生交通事故身亡。其父母以提供劳务受害为由,起诉烧烤店及经营者王某、卿某索赔,要求承担雇主赔偿责任。

 

法院认定

法院经审理认为,夏某事故发生于下班后个人返家途中,并非执行工作任务期间,且交通工具选择及路线规划属个人自主行为,烧烤店未授权或指示其具体交通方式。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需以"劳务关系存续期间"为前提。本案中,夏某死亡与劳务活动无直接因果关联,故驳回原告诉求。

 

律师点评

本案明确劳务关系中"提供劳务期间"的界定标准,强调雇主责任仅限于工作任务直接相关风险。实务中,建议雇主与劳动者通过书面协议明确劳务时间、活动范围及安全保障义务;劳动者亦应注重上下班途中的自我保护。值得注意的是,《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的"上下班途中工伤"仅适用于劳动关系,劳务关系中此类情形无法直接援引,需通过合同约定或侵权责任另案主张。


点评人:唐嘉一,中国政法大学硕士,建诺律师当当分队的实习律师,法律功底扎实,对公司法、合同及民事纠纷深有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