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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81期【建诺每日法评】:如何认定加班费计算基数

日期: 2025/06/30


如何认定加班费计算基数

加班费是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提供劳动的补偿性报酬,属于工资总额的法定组成部分,包含延时加班、休息日加班和法定节假日加班三种类型。

加班费的计算基数,主要有以下认定标准:

一、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执行。这意味着,如果劳动合同中明确规定了加班费的计算基数,那么应以该基数为准,除非有证据证明该条款无效。

二、在劳动合同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加班费的计算基数可以按照以下方式确定:实际工资作为加班费的计算基数。如果劳动合同中对工资数额约定不明确,或者没有约定,那么应以劳动者实际获得的工资作为计算基数。实行计件工资的,以法定时间内的计件单价为加班费的计算基数。对于按照计件方式支付工资的劳动者,其加班费应以法定工作时间内的计件单价为基础进行计算。加班费的计算基数低于当地当年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应以日、时最低工资标准为基数。

综上所述,劳动法关于加班费基数的规定考虑了多种情况,包括劳动合同的约定、实际工资、计件工资以及最低工资标准等。这些规定旨在确保劳动者在加班时能够获得合理的报酬,保障其劳动权益。


点评人:冯明璧,执业律师,毕业于华南农业大学法学本科,曾在本地主要的金融贷款机构任职多年,具有丰富的金融从业经历,专注于金融借贷纠纷,合同纠纷,劳动纠纷等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