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59期【建诺每日法评】:出借游戏账号后违规操作被封,虚拟财产损失谁来承担?
日期: 2025/06/09
出借游戏账号后违规操作被封,虚拟财产损失谁来承担?
A与B、C均系网络游戏的爱好者。A经常在网络上维护自己多个游戏账号,A和B经长期玩游戏相识,并成为好友。因关系要好,A就将自己的一个花费8万余元维护的游戏账号出借给B玩。B借用后在网络上认识了C,C提出借用该游戏账号,B出借后,因C违规开挂,导致该账号被封禁。A认为,B未经过其同意将A的游戏账号出借给C,C违规操作致使账号被封禁无法使用,双方理应赔偿该虚拟财产损失。三人多次沟通无果,A遂将二人诉至法院,要求赔偿账号内虚拟财产损失8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A将游戏账号借给被告B无偿使用,双方成立借用关系,借用期间,B未经出借人同意擅自将游戏账号出借给被告C使用,C进行违规操作,致使账号被封,给A造成了实际损失,B及C应当对A进行赔偿。
最终,二被告与原告达成调解协议,二被告共同赔偿原告虚拟财产损失8万元,原告撤回了起诉,案结事了。
点评人:陈美斯,建诺律师当当分队执业律师,具有大型商业地产从业经验,专注各类合同纠纷、不动产纠纷、公司股权等民商事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