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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23期【建诺每日法评】:针对被执行人隐匿、转移财产的行为,申请执行人的法律救济路径

日期: 2025/05/06


针对被执行人隐匿、转移财产的行为,申请执行人法律救济路径

一、行使债权人撤销权

若债务人通过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低价交易资产、放弃到期债权等方式损害债权人利益,申请执行人可依据《民法典》第538条、539条,请求法院撤销该行为,但需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的1年内行使,且自行为发生之日起不超过5年。

二、申请法院采取强制措施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53条至255条,法院可对被执行人住所、隐匿财产地发出搜查令,并扣押、冻结其财产。例如支付宝、微信等账户资金可被冻结划扣若财产金额与未成年人年龄、收入不符,或与监护人财产混同,法院可执行该财产在保障被执行人基本居住条件下,唯一住房可被拍卖

三、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广东省公、检、法联合制定《关于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的规范指引》,个人隐匿、转移财产达2万元以上,或低价(低于市价50%)转让财产导致判决无法执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可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7年有期徒刑。申请执行人可向法院申请将案件线索移送公安机关侦查,或直接提起刑事自诉

四、申请财产保全与执行联动

1、诉前或诉中保全
在诉讼前或诉讼中申请财产保全,冻结被执行人资产,防止转移

2、联合惩戒措施

1信用惩戒:将被执行人列入失信名单,限制高消费、出境、担任企业高管等

2曝光措施:通过抖音、法院公告等公开被执行人信息,迫使其主动履行义务

操作建议

1、及时收集证据:保留财产转移的银行流水、合同、交易记录等证据,必要时申请法院调取相关材料

2、多途径联动:结合民事执行与刑事追责,提高执行效率。例如,在民事执行受阻时,通过刑事立案施压

因此,申请执行人应综合运用撤销权、强制措施、刑事追责等手段,并借助财产保全与信用惩戒机制,形成多层次救济体系。对于恶意转移财产的行为,法律已构建严密的责任网络,通过民事与刑事程序的衔接,可有效破解“执行难”问题。


点评人:张少青,建诺律师当当分队助理,天津师范大学法律硕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