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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07期【建诺每日法评】:​​伪造材料骗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法律后果

日期: 2025/04/17


伪造材料骗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法律后果

社会保险与人们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是社会保险待遇的重要组成部分。伪造材料骗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会有什么法律后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规定,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社会保险基金是国家依法筹集,用于保障公民基本生活需求的专项公共资金,具有鲜明的公益性和社会共济性。其稳定运行是社会保障制度有效性的根基,直接关系全体参保人的合法权益。诚实信用既是民事法律的基本原则,也是社会保险法律关系中的核心义务。个人、单位应当如实提供与社会保险有关的资料,任何通过伪造材料、虚构事实等手段骗取社保待遇的行为,均构成对公共财产权的侵害,直接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背社会保险制度设立的初衷,也破坏了社会诚信体系。

社会保险待遇的申领须以真实、完整的权利义务关系为前提,社保领域“骗保必究”是法律红线。在这里提醒,做出虚假申报行为不仅要承担行政责任,情节严重的还可能触犯诈骗罪,面临刑事追责。


点评人:梁兴永,执业律师,擅长劳动法、公司法、民商事纠纷,现担任广东建诺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部门的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