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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05期【建诺每日法评】:​​我国关于宅基地的法律规定

日期: 2025/04/15


我国关于宅基地的法律规定

 

宅基地作为我国农村土地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法律属性、取得方式及流转限制等均受到严格规范。结合现行法律法规及2025年最新政策,核心要点如下:  

 

 一、法律属性与主体资格  

1. 所有权归集体:宅基地所有权属于农民集体,村民仅享有使用权,体现《宪法》和《土地管理法》的公有制原则。  

2. 身份依附性:使用权主体限定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城镇居民、非集体成员无权取得。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进一步明确三不得原则,禁止非集体成员通过买卖、遗赠等方式变相获取宅基地。  

 

 二、取得与审批规则  

1. “一户一宅原则:每户仅能申请一处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省级标准(如平原地区≤200㎡)。  

2. 审批程序简化:由乡镇政府审核批准,需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  

 

 三、流转与限制  

1. 禁止单独转让: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买卖、抵押,但地上房屋可依法继承(需房地一体原则)。  

2. 内部有限流转:使用权可转让给符合申请条件的本集体成员,且转让后不得再申请新宅基地。  

 

 四、政策新动向与风险提示  

1. 盘活闲置资源:2025年政策鼓励出租、入股等合法方式激活闲置宅基地,但不得改变居住用途。  

2. 违法风险:城镇居民购地、占用耕地建房等行为均属无效,面临强制拆除或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  


结语:宅基地制度以保障农民居住权益为核心,兼具福利性与身份性。律师在实务中需重点关注权属争议、流转合规性及政策更新,为当事人规避法律风险。  


点评人:黄启乐,执业律师,毕业于暨南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广东建诺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部骨干成员,擅长处理知识产权及民商事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