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6期【建诺每日法评】:代书遗嘱的注意事项
日期: 2023/09/08
代书遗嘱的注意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规定了遗嘱的几种法定形式: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其中代书遗嘱在现实生活中比较常见,但代书遗嘱往往是遗嘱人因为不认识字等原因无法亲自订立遗嘱,系由遗嘱人口述,他人代书而成,多了个环节就多了份遗嘱被伪造、变造、意思表达失真的可能与风险,为保证遗嘱人愿望的实现,代书遗嘱相对于自书遗嘱,形式要求就更为严格,稍不注意容易导致遗嘱无效,故在需要订立代书遗嘱时,应当了解注意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以上规定看似简单,但形式要件却十分严格,订立代书遗嘱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遗嘱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自由完整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愿,在立遗嘱过程中完全处于自愿的情形。
2、代书遗嘱的人员,必须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由其中一名代书。在人员资格上,代书人、见证人不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条规定的三类人员中的任何一类,这三类人员为:(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二)继承人、受遗赠人;(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3、在订立代书遗嘱的过程中,尤其要注意遗嘱人口述、代书人代书、见证人见证的时空一致性,即以上行为是同时在同一场合进行并完成。代书人或遗嘱人不能在订立遗嘱完毕之后再另行找其他见证人签名表示见证。
4、为保证遗嘱的真实性以及处分遗嘱人财产的意思表示的准确性,代书人在书写完毕遗嘱后,应当将遗嘱的内容向遗嘱人进行宣读或者将代书的遗嘱交由遗嘱人进行审核,确保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能够被完整、准确的记录下来。
5、遗嘱人、代书人、见证人均需要在同一份遗嘱上签名并注明年月日。
6、为减少身后纷争,选择代书遗嘱的同时,最好通过录像把代书遗嘱形成的全程进行录像,以备事后核查。
代书遗嘱形式要求非常严格,若有必要,订立代书遗嘱时可借助专业人士的服务与帮助。
点评人:林丹,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多年法官工作经验,擅长处理民商事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