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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24期【建诺每日法评】:什么是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的权利有哪些?

日期: 2023/09/06


什么是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的权利有哪些?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日渐提高,很多城市居民都从自建房搬进了有物业公司管理的小区商品房。为了维护小区业主的法定权益,业主可以推选业主代表成立业主委员会,那么法律关于业主委员会的规定有那些?业主委员会可以行使什么法律权利?今天我为大家简单说一说:
       首先来说下什么是业主委员会,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十条规定:“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但是,只有一个业主的,或者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决定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以及第十六条规定:“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0日内,向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备案。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由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组织能力的业主担任。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在业主委员会成员中推选产生。”其次,业主委员会依法可以行使什么权利,需要怎样行使?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规定: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
       (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
       (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
       (五)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六)筹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七)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八)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
       (九)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
       决定前款第六项至第八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
       决定前款其他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以上就是关于业主委员会的相关法律规定,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点评人:黄启乐,建诺律师当当队执业律师,毕业于暨南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广东建诺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部骨干成员,擅长处理知识产权及民商事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