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3期【建诺每日法评】:人格权禁令,反制网络暴力的司法救济
日期: 2023/09/05
人格权禁令,反制网络暴力的司法救济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本案中原告申请人格权禁令的依据是民法典第九百九十七条,“民事主体有证据证明行为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害其人格权的违法行为,不及时制止将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有权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责令行为人停止有关行为的措施。”为更好地衔接实体法律与法律程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修改后的<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的通知》在非讼程序案件案由中规定了“申请人格权侵害禁令” 案由,人格权禁令有了明确的申请途径。
值得注意的是,名誉权侵权需符合一般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即是否存在侮辱、诽谤等具有违法性的行为,而合理的舆论监督行为,影响他人名誉权的,无须承担民事责任。
点评人:高德凯,东北财经大学法学学士,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硕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