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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08期【建诺每日法评】:何为意定监护?意定监护如何成立并生效?

日期: 2023/08/21


何为意定监护?意定监护如何成立并生效?

       随着年岁增长或是阿尔茨海默病等特殊疾病影响,人的身体机能及心智能力会减弱,若个人丧失部分或全部行为能力,将来如何妥善处理自身的人身财产事项就成了重大问题。我国《民法典》适应社会养老及赡养需要,确立了意定监护制度,意定监护是指被监护人在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可以自己选择特定的人,并与之订立书面协议,约定在自己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其担任自己的监护人,对自己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进行照顾和管理,代理自己行使民事法律行为的法律制度。具体法律条文为《民法典》第三十三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与愿意担任其监护人的组织或个人(不限于亲属)事先通过书面形式明确意愿,在本人丧失全部或部分行为能力时,由该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
       意定监护如何成立呢?第一,成立意定监护必须有书面意定监护协议;第二,签订意定监护协议的双方都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第三,双方必须在协议中约定意定监护的内容,明确在被监护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监护人根据被监护人的意愿代理协助被监护人决定日常生活、就医治疗、财产处理等事项。
       意定监护协议在被监护人部分或全部失去民事行为能力时生效,此时由意定协议确定的监护人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法律行为,并且须按照协议内容维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权益。若意定监护人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合理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或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可以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意定监护制度,既填补了法定监护缺口,又满足了多元群体的养老需求,让人们在养老、赡养等方面有了更多的选择。只要是当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都可以选择让自己最信任的人成为自己将来的监护人。



点评人:张梓溪,建诺律师当当队律师助理,广东海洋大学法律硕士,本科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