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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77期【建诺每日法评】:虚假打卡考勤,企业可否以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日期: 2023/07/21


虚假打卡考勤,企业可否以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对于大多数上班族而言,每天都需要考勤打卡,随着打卡方式的多样化,各种弄虚作假的打卡也随之而来,并引发不少劳动纠纷。
       王某自2012年3月入职公司,在劳动合同期间,公司发现王某多次在周末打卡后直接离开公司,于夜间返回公司打卡下班,均未提供真实劳动。公司在征询工会意见后,以此为由与王某解除了劳动关系。法院审理后认为,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劳动者负有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的义务,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本案中,王某在多次近乎整日未提供劳动的情况下,在晚上时间特意到公司打下班卡,造成连续多个双休日加班的假象,属故意提供虚假的加班考勤记录,并非偶然性过错,明显有违诚信原则,故法院认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决定合法。
       打卡考勤记录是用人单位记载劳动者出勤、加班、请假等相关情况的重要资料,是体现用人单位管理权的载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后,理应遵守用人单位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于用人单位的管理和工作安排。对于劳动者而言,按时上下班是劳动者最基本的职业道德,也是最基本的劳动纪律。任何以欺诈手段扰乱正常工作环境与秩序,甚至骗取利益的行为,都不会受到法律的保护。



点评人:梁兴永,建诺律师当当队执业律师,擅长劳动法、公司法、民商事纠纷,现担任广东建诺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部门的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