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55期【建诺每日法评】:健康人生 绿色无毒
日期: 2023/06/29
健康人生 绿色无毒
国际禁毒日(International Day Against Drug Abuse and illicit Trafficking),全称是禁止药物滥用和非法贩运国际日,即国际反毒品日,为每年的6月26日。1987年6月12日至26日,联合国在维也纳召开由138个国家的3000多名代表参加的麻醉品滥用和非法贩运问题部长级会议,会议提出了“爱生命,不吸毒”的口号。议会代表一致同意6月26日定为“国际禁毒日”,以引起世界各国对毒品问题的重视,同时号召全球人民共同来解决及宣传毒品问题。2023年6月26日是第36个国际禁毒日,6月是全民禁毒宣传月。我们一起来学习禁毒法律知识。
什么是毒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七条规定,本法所称的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目前我国管制毒品包括449种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121种麻醉药品、154种精神药品、174种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整类芬太尼类物质、整类合成大麻素类物质。2023年4月18日,国家药监局、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调整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目录的公告》(2023年第43号)发布,自2023年7月1日起实施。届时,我国毒品管制数量将发生变化。根据中国禁毒网权威发布, 毒品分为传统毒品、合成毒品、新精神活性物质(新型毒品)。其中最常见的主要是麻醉药品类中的大麻类、鸦片类和可卡因类。
毒品是人类社会的公害,不仅严重危害人民身体健康,严重消耗社会财富,也极易诱发一系列犯罪活动,我国一直秉承坚决严厉惩治毒品犯罪的态度,我国《中国人民共和国刑法》中有以下常见的涉毒罪名:
(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刑法第347条);
(2)非法持有毒品罪(刑法第348条);
(3)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刑法第349条);
(4)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刑法第349条);
(5)走私制毒物品罪(刑法第350条);
(6)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刑法第350条);
(7)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刑法第351条);
(8)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刑法第352条);
(9)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刑法第353条);
(10)强迫他人吸毒罪(刑法第354条);
(11)容留他人吸毒罪(刑法第354条);
(12)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刑法第355条)。
禁绝毒品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是每一个公民应尽的义务,需要全社会齐心协力、共同努力,向毒品说不,守护生命健康安全。
点评人:林丹,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多年法官工作经验,擅长处理民商事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