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8期【建诺每日法评】:三车追尾,为何交警出具两份事故认定书?
日期: 2023/05/11
三车追尾,为何交警出具两份事故认定书?
汽车追尾事故屡见不鲜,但有过三车追尾事故经历的人应该不多,对于三车追尾事故,警察有时会出具一份事故认定书,而有时会出具两份事故认定书,这是为什么呢?下面用一个小案例来为大家解析。
陈某驾车行驶时不慎追尾在前行驶的张某的小汽车,无独有偶,在二人还未有下一步反应时,李某又追尾了陈某的小汽车,导致陈某的小汽车与张某的小汽车发生二次撞击。
上述案例看似是一个事故,其实是由两个事故组成的。一个是陈某未与前车张某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而造成的追尾事故;另一个是后车李某未与陈某车辆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而造成的追尾事故。在此情况下,交警会出具两份事故认定书,一份是给陈某和张某的,陈某全责;一份是给陈某、张某、李某的,李某全责。
如果在多车(两车以上)追尾事故中,中间车辆安全停下,没有与前车发生碰撞,但后车撞击中间车辆后,将中间车辆推向前撞到了前车,那这就是一起交通事故,只需出具一份事故认定书即可。
点评人:马云艳,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广东建诺律师事务所民事争议部成员,擅长处理民商事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