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5期【建诺每日法评】:继父和母亲离婚,继子女是否还有赡养义务?
日期: 2023/05/08
继父和母亲离婚,继子女是否还有赡养义务?
赡养父母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子女的法定义务。但是,在重组家庭中,继父母与生父母离婚后,继子女是否还应当履行法定赡养义务?
许某年幼时父亲因病去世,由其母张某独自抚养。后张某经人介绍与原告林某相识并登记结婚。张某再婚时,许某仅10岁,张某与林某共同抚养许某。2020年,一起生活十多年的林某与张某,因婚后感情不和离了婚。
2021年,林某已年满63周岁,体弱多病,生活较为困难。林某认为,自己在许某年幼时,对继子履行了抚养义务,现许某已经长大,自己已年迈,他应对自己履行赡养义务,故多次要求他支付赡养费。然而,许某、以自己与林某之间不存在血缘关系为由拒绝。林某遂将许某诉至法院,要求他履行赡养义务。
本案中,林某与被告之母张某再婚期间,被告未成年且一直随林某一起共同生活直至成年,林某与张某一起共同抚养许某。从以上事实,人民法院综合认定林某曾给予被告生活、教育上的照料,进行了事实上的抚养和教育,双方形成抚养关系。故林某与被告之间的权利义务应适用《民法典》中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根据《民法典》第二十六条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以及第一千零七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故法院认定许某对林某负有赡养义务。
点评人:李咏琪,毕业于悉尼科技大学,现为梁当利律师团队助理。